訊息公告 » 第2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

一、依據全聯會110年3月15日房仲全聯芳字第110023號函辦理。

二、全聯會舉辦傑出『金仲獎』楷模表揚,至今已舉辦20屆,深獲各界好評,預訂於本(110)年9月15日假桃園市舉辦「第2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頒獎典禮。

三、被推薦經紀業者應檢附下列資料並製作成冊(全聯會統一製作推薦資料冊規格與樣式,被推薦人需向全聯會購買,非使用全聯會製作之規格與樣式則不予受理)。

(一)不動產經紀業組:

1.所屬縣市公會推薦書〔由公會推薦並加蓋公會圖記及理事長簽章〕。 
2.公司簡介。 
3.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(五年以上)。 
4.公司發展歷程之撰述800至1000字(勿以自傳方式撰述,超過1000

字予以扣分),以利手冊之製作及編輯。 
5.前二個年度營業稅繳稅證明(108年及109年度各一期)。 

6.傑出事蹟證明,請檢附佐證資料。

7.錄製三分鐘公司介紹影片,於繳交書面資料時一同附上。

※以上7項資料均應備齊,缺件不予受理(原件退回)

(二)經紀人組與經紀營業員組:

1.所屬縣市公會推薦書〔由公會推薦並加蓋公會圖記及理事長簽章〕。 
2.簡歷。 
3.經紀人證書或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書影本(登錄單位非本會,則不予受

。 

4.個人奮鬥歷程之撰述800至1000字,以利手冊之製作及編輯。

5.在職證明:任職滿一年(含)以上之經紀人員。

6.109年度所得扣繳憑單影本(不得低於新台幤25萬元);被推薦人若為公司負責人,應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:1.所得扣繳憑單證明2.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稅證明。

7.無警察刑事紀錄之證明正本(俗稱良民證),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。

8.傑出事蹟證明(含考績證明),請檢附佐證資料。

9.錄製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,於繳交書面資料時一同附上。

※以上9項資料均應備齊,缺件不予受理(原件退回)。

敬請貴公司於本(110)年5月10日前備文連同被推薦公司資料冊逕送至本會。

檔案下載(110010函附件1第21屆傑出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.doc)

檔案下載(110010函附件2(金仲獎資料冊內頁格式word檔)不動產經紀業組.doc)

檔案下載(110010函附件3(金仲獎資料冊內頁格式word檔)經紀人.營業員組.doc)

檔案下載(110010函附件4(金仲獎資料冊內頁範本-經紀人.營業員組).pdf)

檔案下載(110010函附件5(金仲獎資料冊內頁範本-不動產經紀業組).pdf)